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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4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生物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生物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不准确。2023年公司个别研发项目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通过计入“开发支出”科目进行资本化。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准确。公司在核算对国亦生命科技(廊坊临空自贸区)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阳智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时,根据被投资单位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计算。
诉讼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3年年报“或有事项”中仅披露与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未披露一审败诉事实。
生物股份时任董事长张翀宇、总经理张竞、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彭敏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生物股份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生物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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